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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溫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 溫政辦(2018)88號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溫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溫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精神,結合中共浙江省委《關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動重點領域改革的意見》(浙委發〔2018〕1號)和溫州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開展“營商環境提升年”行動的實施方案》(溫委發〔2018〕9號)要求,在全面總結我市近年來政府和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改革實踐的基礎上,制定本試點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以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堅持問題、需求和企業滿意導向,進一步推進投資項目審批“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改革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努力構建科學、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打造一流的營商環境。
(二)改革內容。
1.明確改革范圍。按照全流程、全覆蓋和標準化的要求,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公共設施接入服務和首次不動產登記);工程建設項目主要包括我市范圍內的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由國家、省級部門審批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招投標等其他類型事項。
2.實施分類管理。根據投資類別、項目類型和規模,將我市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分為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政府投資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核準目錄內的企業投資項目、企業投資民用建筑工程項目(除小型企業投資項目外)、工業類企業投資項目(除小型企業投資項目外)、小型企業投資項目(包括民用建筑和工業建筑項目)等6類,分類確定審批事項和流程。其中,政府投資項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指《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第二條所列的項目及我市國有企業承擔政府職能投資的項目,包括PPP項目。小型企業投資項目指建筑面積不大于5000㎡,高度不超過24m,層數不超過7層,無地下室、功能簡單,技術要求單一的民用建筑;或建筑面積不大于20000㎡的工業類項目,且兩者均不涉及國家安全、生態安全、重大基礎設施及其他重大公眾利益。由市住建委會同審管辦、各審批職能部門制定負面清單,原則上包括對城市景觀風貌影響重大的地標性工程、跨大江大河的工程、需報省級及以上部門進行技術論證的工程、超限高層建筑、設計等級為特級的民用建筑等重大復雜工程。
(三)改革目標。
根據改革要求,到2018年10月底,我市初步構建以“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為基礎的城市空間治理體系,基本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統,除了負面清單內工程建設項目外,在現有企業投資項目開工前審批最多100天、竣工驗收最多30天的基礎上,實現政府投資項目和核準目錄內企業投資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壓縮至90個工作日以內,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控制在70個工作日以內,小型企業投資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控制在30個工作日以內,并積極探索對“標準地”出讓的企業投資工業項目進一步合并、精簡辦理事項,縮短辦理時間。到2019年5月,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市進一步完善“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為基礎的城市空間治理體系,提升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統,實現各項改革舉措固化標化,在審批事項、審批流程、審批效率、群眾和企業獲得感等四個維度全面提升,把溫州打造成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全省一流、影響全國”的標桿城市。
二、統一審批流程
(四)優化審批階段分類細化流程。
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四個階段。圍繞四個階段,大力整合審批辦理環節,促進多部門、全過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辦理流程的協調統一和深度融合。其中,政府投資項目、核準目錄內的企業投資項目按四個階段整合辦理環節;企業投資民用建筑工程項目、核準目錄外的工業類企業投資項目按后三個階段整合辦理環節;小型企業投資項目按后二個階段為主整合辦理環節。對“標準地”出讓工業項目,積極探索進一步合并精簡辦理事項、縮短辦理時間。各類工程項目具體審批流程和事項、辦理模式見(五)-(十)及附件審批流程圖。
(五)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
辦事事項主要包括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選址意見書和用地預審、用地規劃許可等;涉批中介事項包括可研報告編審等。
1.轉變辦理模式。項目審批核準時,政府投資項目合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環節,合并編報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實行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
“多評合一”,內容應當包括建設方案及總平面圖、節能評估(需要節能評估的項目)、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節地評價等相關內容,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時,應對以上內容一并審查、一文辦結。對于情況復雜的項目,發改部門提前介入,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現場踏勘或項目會商,在會后3個工作日內出具會議紀要。實行選址意見書和用地預審意見書合并辦理。實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憑工程建設項目批準核準文件、用地預審意見即辦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項目,將規劃條件作為出讓合同附件,簽訂出讓合同時一并核發用地批準書,不再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合并公示事項,占用水域公示合并到土地公示,水利部門不再單獨進行公示;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公示合并到工程規劃許可證發放階段,用地規劃許可不再進行公示;公示與審核要同步進行,即在受理申報材料后即時進行容缺公示,在發出審批文件前補齊材料即可。
2.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審查。財政部門提前介入服務,即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文本時,建設單位應先將具體明確相關條件指標和資金需求報財政部門進行預審并修改完善。財政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預審意見和債務風險評估意見。
3.實行備案管理的企業投資項目。項目備案等事項憑“規劃條件”、建設用地批準書或土地出讓合同或用地預審意見實行即辦制,納入后一階段平行辦理。
(階段審批牽頭單位:市發改委<技改項目由市經信委牽頭>;責任單位:相關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2018年8月底前)
(六)工程建設許可階段。
辦事事項主要包括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時一并進行設計方案審查。建立規劃部門牽頭、多部門參與的設計方案聯合審查制度,聯審通過后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其他部門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單獨審查。對于
“兩線三片”等“大建大美”景觀風貌重點管控區域內工程項目、其他對城市景觀風貌影響較大的工程項目,應結合城市設計,加強方案審查。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管理邊界,依法以建設用地規劃條件確定的城鄉規劃要求落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內容。可以以用地預審意見作為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
(階段審批牽頭單位:市規劃局;責任單位:相關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2018年8月底前)
(七)施工許可階段。
辦理事項主要包括消防、人防、氣象等設計審核確認和施工許可證核發、紅線驗線等,涉批中介事項包括施工圖審查、紅線放樣等。
1.轉變辦理模式。根據“統一標準、集中服務、結果互認、依法監管”的思路,由住建部門牽頭,會同人防、消防和氣象等部門,按照浙江省建設廳等8部門《關于貫徹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施工圖聯合審查的實施意見》(浙建〔2017〕6號)規定,全面推行共同委托綜合圖審機構進行在線聯審后分專業出具審查報告,各部門依據專業審查報告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多審合一”管理機制。建設單位憑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如有委托監理的工程)和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措施的承諾,即時一并辦理施工許可證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紅線放樣后,由規劃部門統一受理,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中介機構進行驗線。列入年度計劃施工的道路,施工前占道開挖許可實行即辦制。
2.推行法人承諾制試點事項。辦理施工許可時,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聯合承諾施工圖符合國家標準規范、規劃條件及工程規劃許可內容的,審查合格書不再作為施工許可辦理前置條件,可憑施工圖審查受理憑證辦理施工許可,先行進場進行樁基施工,但應在地下室底板或其他基礎、基坑開挖施工前取得審查合格書。對于政府投資建設的民生工程重點項目,雖未取得土地使用權,但在土地征收補償、人員安置等政策處理工作已經到位,屬地國土部門已經編制完整的農轉用(土地征收)申報文件,逐級上報至有權審批部門的情況下,鑒于風險可控,可憑建設單位的承諾和市國土資源局出具的有權審批部門已受理農轉用(土地征收)申報文件的證明,辦理施工許可證。將現場安全質量措施審核和工傷保險費用繳納改為告知承諾和核發后的事后監管,即申辦施工許可暨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的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在企業作出承諾后,當即予以辦理。
(階段審批牽頭單位:市住建委;責任單位:相關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2018年8月底前)
(八)竣工驗收階段。
辦事事項主要包括質量竣工驗收監督以及規劃、消防、人防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首次不動產登記等,涉批中介事項包括防雷檢測、消防檢測、規劃測量、土地測量、地下管線測量、房屋面積測量(含人防)等。
加快推進“竣工測驗合一”改革,按照“統一標準、聯合測繪,以測帶核、核審分離,多驗整合、依法監管”的思路,全面落實竣工驗收“聯合測繪”工作,將竣工階段的規劃測繪、房產(含人防)測繪、地籍測繪、地下管線測繪等合并為一個綜合測繪項目,地下管線測繪成果納入信息系統,實現“一次委托、統一測繪、成果共享”。建設、規劃、國土資源、消防、氣象、人防和市政公用等部門和單位可以依據竣工綜合測繪報告、專業檢測報告等技術資料和其他必要的材料,依法辦理相關手續,逐步取消現場驗收環節。對申報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竣工驗收備案即時辦理。不動產登記機構提前介入開展權籍調查,將“聯合測繪”成果及竣工聯合驗收結果作為權籍調查成果直接入庫。
(階段審批牽頭單位:市住建委;責任單位:相關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2018年8月底前)
(九)平行辦理事項。
不能納入某一審批階段的事項,實行平行辦理,具體辦理要求如下:
1.調整時序審批事項。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等不作為項目審批核準條件,需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即可,其他評價事項在施工許可前完成即可。供地審批實行并行辦理,用地批準手續在施工許可前完成即可;在受理供地審批時,可一并預受理契稅繳納、不動產登記申請,統一申請表單和申報材料,實行多事項一表申請,部門內部流轉,一個窗口出件。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相關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2018年8月底前)
2.提前市政公用服務。供電、供水提前介入,設計方案確定后,建設單位憑設計方案批復文件或施工圖設計文件(直接施工圖設計項目),辦理臨時用電、用水報裝手續。正式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手續提前到施工許可證核發后辦理,納入統一監管,在工程施工階段完成相關設施建設,竣工驗收后直接辦理接入事宜。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各市政公用單位;時間安排:2018年8月底前)
3.精簡招標投標條件。招標文件實現告知性備案,招標人在正式發出招標文件前送達監督部門即可,不需提前5個工作日。設計招標提前開展,發改部門受理可行性研究報告后,先行出具受理通知書,招標人可憑受理通知書啟動設計招標和前期有關工作。施工、監理招投標不以施工圖審查合格或備案作為前置條件;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技術標實行合格通過制的,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最短時間可壓縮到7天。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市發改委;時間安排: 2018年8月底前)
(十)小型企業投資項目快速審批。
在前文轉變辦理模式、推行法人承諾制試點事項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共分為施工許可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等2個階段。企業憑土地出讓合同或建設用地批準書和規劃條件,直接進入施工圖設計階段,同時辦理項目備案和用地規劃許可等手續。憑合格的施工圖、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的聯合承諾實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公示期滿即辦制,并按照要求核發施工許可證。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時間安排:2018年8月底前)
(十一)“標準地”出讓工業項目。
1.建立工業投資項目“標準地工業制度”。在省級以上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園區)及其拓展區、產業集聚區及其拓展區、省級創建特色小鎮的區域范圍內,全面推行“區域能評+區塊能耗指標”、“區域環評+環境標準”等區域評價,結合區域情況和行業要求,制定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規劃利用指標、能耗標準和環保標準等相關控制性指標作為準入條件。具體地塊公開出讓前,各相關部門應根據控制性指標明確具體指標要求,出具書面意見,并納入土地出讓條件(具體地塊有其他特殊指標要求的,應一并納入)。不斷總結、推廣“標準地”改革經驗,建立健全出讓用地建設條件一次性集成公布、企業按條件建設、各部門依法監管的工作機制。
2.建立工業項目開工審批承諾制度。企業取得土地后,按照土地建設條件要求簽訂土地使用承諾書及項目管理協議,企業作出的承諾應由屬地政府、功能區管委會通過指定場所、媒體向社會公開,企業按照承諾標準自主選擇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后開工建設。項目備案后,如企業要求審批的,相關職能部門依企業承諾實行開工前相關審批事項即辦制。
3.建立工業項目竣工驗收和承諾核實制度。項目竣工后,依項目業主單位申請,由屬地住建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對照承諾標準,依法依規進行一次性聯合驗收,各相關部門在申報資料收集齊全后3個工作日內出具驗收意見(不含法定公示日期)。竣工驗收合格的,給予辦理相應的不動產登記手續;未通過竣工驗收的,由相關主管部門督促指導其限期整改。竣工聯合驗收的具體辦法由市住建委牽頭制定。項目投產后,在約定期限內,由屬地經信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能耗標準、環保標準等指標進行一次性聯合達產驗收。通過驗收的,給予換發不動產權證;未通過驗收的,督促指導其限期整改。項目達產驗收通過前,企業股權不得變更,不動產權不得轉讓。達產聯合驗收的具體辦法由市經信委牽頭制定。
4.建立“標準地”企業投資項目全過程信用檔案管理制度。對企業“標準地”承諾兌現結果進行信用評價,引導相關單位采用評價結果作為差別化用水、用電、用能、用地的重要參考,并將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的承諾兌現情況納入溫州市信用信息綜合服務平臺并向社會公開。
(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信用辦,責任單位:各園區管委會、相關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 2018年7月底前)
(十二)推廣并聯審批。
制定并實施并聯審批管理制度,明確并聯審批工作規程,建立并聯審批協調機制。由各并聯審批階段牽頭單位組織制定統一的辦事指南及申報表單,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按并聯審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階段所有事項的審批
,實現各個階段“ 一家牽頭 、一窗受理 、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的工作機制。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住建委;時間安排:2018年7月底前)
三、精簡審批環節
(十三)精減、合并審批事項和條件。
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審批事項清單管理,各地、各部門不得擅自增加任何審批事項。各部門制定改革的審批事項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明確保留審批事項的審批條件和申報材料要求,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不必要的前置條件。由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于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應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除了前文各審批階段已經說明合并審批、精簡審批的事項外,取消審批或合并審批事項還有:
1.取消初步設計審查事項,政府投資項目設計方案審查通過后,按批復投資估算限額設計原則,直接開展施工圖設計;
2.取消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事項,取消民用建筑的節能評估,設計方案中設置民用建筑節能篇章,住建部門參與方案聯審時一并進行審查,出具的建筑節能審查意見納入設計方案審查批復,后續在施工圖設計落實,不再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不再單獨進行民用建筑節能評估;
3.取消施工合同(含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備案事項、預算價備案事項;
4.取消單獨辦理的質量安全監督手續、人防質量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聯合辦理;
5.取消施工許可條件中的資金證明、無拖欠工程款承諾書等條件;取消“重大危險源遠程監控系統”安裝事項、建設單位支付保函、承包商履約保函、預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等前置條件,由住建部門在項目施工過程中通過事中事后監管核查;
6.取消單獨辦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附屬的燃氣工程、道路工程、環境衛生設施和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等專項竣工驗收備案環節,與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一并辦理;
7.企業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發包方式;
8.將消防設計審核、人防設計審查、氣象設計審查等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
9.深化施工圖聯審改革。在現有“多審合一”的基礎上,強化設計單位主體責任,強化施工前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工作對設計質量的審查把關作用。對于小型企業投資項目、標準地出讓項目等簡單項目,試行不再強制要求施工圖審查,改為由建設主管部門事中事后進行抽查,對于抽查發現的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責令業主和設計單位對設計文件和施工現場進行整改;
10.取消小型工業類項目(工業類指2017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代碼為06-46的行業)防空地下室的建設審批。原需建設防空地下室或繳納人防易地建設費的均取消。本處小型項目指廠區一次性規劃范圍內新增總建筑面積在市區(含功能區)、縣及縣級市、人防重點鎮分別為14285㎡、20000㎡、25000㎡以內;
11、以下工程申報消防驗收時,可不提供消防設施檢測報告:不具有聯動控制功能消防設施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通過消防驗收后進行局部內裝修,且未增設、改動消防設施的裝修工程。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各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2018年7月底前)
(十四)推行審批豁免清單。
1.規劃許可豁免清單。市規劃局牽頭,根據不同類別工程,梳理公布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清單內的項目不需要辦理工程規劃許可;
2.施工圖審查豁免清單。市住建委牽頭,根據試點情況,總結經驗,梳理公布施工圖審查豁免清單,清單內項目不需要強制進行施工圖審查,進一步改進施工圖設計的監管;
3.強制工程監理豁免清單。制定必須強制監理的工程項目清單,除了列入清單的重大基礎設施、牽涉公眾安全、公共利益的公共建筑等工程項目外,一般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可以自主選擇監理或其他管理模式,有條件的可實行自管模式;
4.消防設計專項審查豁免清單。取消部分既有建筑改建(室內外裝修)項目的消防設計專項審查。由消防部門會同住建部門制定審查豁免清單,對于實行備案抽查管理的既有建筑改建(室內外裝修)項目,凡是豁免清單內的,均不再實施消防設計專項審查,改為由業主、設計單位將設計圖紙通過信息系統上報備案,實行備案即辦制,消防部門事中事后進行抽查。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相關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2018年8月底前)
(十五)下放審批權限。
按照方便企業辦事的原則,進一步協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權限。除重大項目和特殊項目外,對同類項目不同部門審批層級存在差異的審批事項,要以下放或委托等方式積極推行審批事項同級化。承接下放審批事項的下級機關要加強人員力量配備,保障審批高效運行。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監管制度,開展指導培訓,提高審批效能。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相關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2018年8月底前)
(十六)轉變管理方式。
1.推行政府內部協作。對于能夠以征求相關部門意見代替的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取消單獨的建設項目配套市政工程設施建設審批事項、單獨的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查事項,由規劃部門在設計方案審查過程中征求住建、城市綠化管理、人防等相關部門意見,對設計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取消單獨的建設項目配套市政工程設施竣工驗收事項、單獨的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竣工驗收事項,規劃部門在竣工驗收階段的規劃條件核實中對綠地率等進行指標復核。
(牽頭單位:市規劃局;責任單位:相關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2018年8月底前)
2.推行區域評價事項。在省級經濟開發區(園區)、產業集聚區、特色小鎮等重點區域,關于地質災害、礦產壓覆、節能評價、水影響評價(包括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評價)、選址論證、交通影響、環境影響、雷電災害、文物保護、職業病防治預評價、安全預評價、地質初步勘察等事項,加快推行由功能區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區域評價和前置服務,依據區域評價,明確項目準入標準和要求,納入用地建設條件,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共享區域評估評審結果,不再單獨組織評估。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在城鎮規劃建設區域推行區域評價和前置服務。除國家確定的需開展地震安全性評估的建設工程外,其他工程建設項目依據地震動參數區劃圖或者地震小區劃圖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不單獨進行地震安全性評估。制定并實施區域評估實施細則,明確實施區域評估的主體、內容、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具體措施等。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各功能區管委會、相關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2018年8月底前)
3.推行技術指導服務。法律、法規或行政規章規定審批前后置關系的,在不影響審批部門履行職能的前提下,規劃、住建、人防、消防、城管、氣象等部門及各市政公用服務單位等按照“流程優化、高效服務”的原則,先期進行技術指導、技術服務、技術審查,把規劃條件(包括紅線等)—設計方案審查—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作為技術審查的主軸,打造無障礙的快速通道。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相關審批職能部門、各市政公用服務單位;時間安排:2018年8月底前)
4.實行審批容缺受理。相關行政審批部門受理審批事項的申報材料時,對于主件齊全、僅缺次要材料、不影響審查的,在申請人做出書面承諾后,先予受理,及時進入審核階段,邊審邊補;在出具審批文件之前,補齊材料。相關行政審批部門要明確各行政審批事項的主件申報材料。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相關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2018年8月底前)
(十七)推行承諾告知制。
除了前文已經說明的實施告知承諾制事項外,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推廣實行告知承諾制。辦理建設工程開工前審批事項時,除了商業房地產開發項目外,試行由設計單位依據規劃條件和統一的建筑面積計算規則等進行建筑面積計算,標明的建筑面積等經濟技術指標應與圖紙所示相一致,并由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進行聯合承諾,審批部門不再復核建筑面積的工作機制。工業企業“零土地”技術改造項目實行審批目錄清單制,清單以外項目實行承諾驗收制度。對已經實施區域評估并在負面清單外的企業投資項目,相應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市審管辦會同各審批主管部門制定具體項目的標準和條件,企業書面承諾符合標準和條件并公示后,相關部門可以直接作出決定。企業選擇承諾制的,應當依法進行設計、施工,并通過在線平臺報備設計、測繪、檢測成果和施工、監理情況。在省級以上產業集聚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園區)、特色小鎮等重點區域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制定并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管理辦法,各主管部門明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措施等。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相關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2018年8月底前)
(十八)優化前期研究策劃。
1.強化項目前期謀劃。對于政府投資項目以及招商的企業投資項目,由發改部門牽頭,會同招商、規劃、國土、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屬地政府建立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儲備庫。發改部門應當制定項目入庫、出庫條件。招商部門、各屬地政府應及時將意向的招商項目錄入儲備庫。市政府、各屬地政府研究確定的重點工程,應優先調入儲備庫。對于一般經營性出讓用地項目通過用地年度出讓計劃進行管理,由國土部門先提出年度出讓計劃草案,規劃部門據此制定年度城市規劃建設實施建議,之后國土部門再對年度出讓計劃進行補充修正后報市政府批準。對于招商的企業投資項目,通過制定用地出讓方案進行管理,由招商局、屬地政府結合招商需求啟動項目,規劃部門出具規劃條件后,國土部門組織用地出讓。
2.優化項目生成流程。發改部門牽頭,會同各行業管理部門及各行業發展規劃編制三年政府投資項目計劃,規劃部門根據“多規合一”成果,編制項目城市規劃建設實施建議,兩者要相協調。要充分發揮“一張藍圖”的引領作用,根據城市規劃建設實施建議,在儲備庫中篩選項目。發改部門會同規劃、各行業管理部門在明確項目預選址后,報同級政府同意下達前期工作計劃。核實用地指標等建設條件后,項目業主開展工可報告編制等前期工作。國土部門、各縣(市、區)政府提前介入,開展用地勘測定界、農用地轉用、征地拆遷等政策處理工作,將“生地”轉變為“熟地”。發改部門批復工可報告后,項目進入審批流程,轉入實施庫。
3.加速項目生成實施。發改、規劃、國土會同各行業管理部門、屬地政府加強統籌協調,完善項目生成管理辦法,指導項目業主利用“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做深做透前期研究策劃,提升項目策劃生成質量和效率。項目前期工作階段已經完成的技術評估和審查,審批時不再重復進行。發展改革部門牽頭,會同規劃、國土、財政部門協調做好項目規劃、土地利用和資金的統籌平衡,指導建設單位落實項目建設條件。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招商局、各審批職能部門,各功能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時間安排:2018年10月底前)
四、完善審批體系
(十九)“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
1.構建形成 “一張藍圖”。加快推進“多規合一”。2018年9月底前,基本建立統一的空間規劃體系,建立“多規合一”協調機構,開展“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編制,明確“多規合一”包括的規劃目錄,全面梳理各類規劃基礎數據目錄、統籌整合各類空間規劃,加強各類空間規劃、行業規劃、專項規劃的協調銜接,完成差異圖斑分析,消除空間規劃矛盾和差異,在一張圖上劃定各類控制線,形成管控邊界清晰、責任主體明確和管控規則明了的空間規劃圖。2018年10月底前基本形成全市 “一張藍圖”,2019年5月前進一步優化完善。加強城市設計工作。2018年底前在中心城區“兩線三片”區域等景觀風貌重點管控區域實現城市設計全覆蓋,逐步將特色風貌塑造要求轉化為規劃管控指標,納入規劃條件或選址意見書,2019年5月前各縣(市)景觀風貌重點管控區域實現城市設計全覆蓋。景觀風貌重點管控區域范圍由各地政府確定。
2.全面實施“一張藍圖”。2018年10月底前,建立“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完善“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運行規則。建立以
“一張藍圖”為基礎,統籌協調各部門,集成公布項目建設條件,建設單位落實建設條件要求,相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和考核評估的機制。規劃部門要健全規劃條件論證機制,就用地兼容性、控制指標、用地界線與規劃四線控制要求、各類配套服務設施、景觀分析、交通組織與設計等進行論證,具體明確相關條件指標,避免后續審批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及爭議。對于公開出讓用地項目,在出讓前,土地出讓管理部門組織各部門對涉及的城鄉規劃、生態環保、節能減排、城市景觀等指標要求進行細化分解,作為用地出讓條件納入土地出讓或項目管理合同。
(牽頭單位:市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各審批職能部門,各功能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
(二十)“一個系統”實施統一管理。
全面推行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2.0和網上審批全流程系統的運用,并與“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施工圖聯審系統、“竣工測驗合一”辦理系統和其他相關業務辦理系統互聯互通,做到審批過程、審批結果實時傳送,形成覆蓋各部門和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各層級的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系統。所有的投資項目審批必須在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2.0操作。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六統一”制度,即統一平臺、統一賦碼、統一受理、統一辦理、統一監管、統一服務。項目核準、備案機關以及其他審批監管部門統一受理項目申請;部分需要通過部門自建審批系統辦理的,其辦理過程、結果等節點信息必須按照“系統互通、數據共享”的原則,同步推送至在線平臺,打破信息孤島,強化數據共享與應用,變“企業跑”“部門跑”為“數據跑”,實現項目審批全流程“實時有監控、審批有留痕、程序全透明、責任可追溯”。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各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2018年10月底前)
(二十一)“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
整合各部門和各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服務窗口,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由綜合服務窗口統一收件、出件、咨詢,建立完善“前臺受理、后臺審核”機制,推行“前臺無差別受理、后臺集成服務”模式,推進受辦分離和信息數據歸集共享、系統互聯互通,實現一窗全流程辦理。各部門強化落實“兩集中、兩到位”,確保人員及時配備到位;審管辦會同各審批職能部門定期定時對綜合服務窗口人員開展培訓,提升業務能力素質,并制定管理辦法,明確服務環節、辦理流程、服務時限和服務標準,強化對辦理手續和內部流程的管控。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各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2018年8月底前)
(二十二)“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
各審批階段牽頭部門按全省審批事項“八統一”的要求,根據事項、材料只減不增的原則,梳理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的申報表單、要件設置和流轉環節,將同類信息和材料進行有效歸并,制定統一的辦事指南和申報表格、申報材料要求,實行“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加強平臺化的信息流轉和資源共享,各階段申報材料及審批結果在政府部門間全程共享,各審批部門共同使用。每一個審批階段申請人只需提交一套申報材料,不同審批階段的審批部門應當共享申報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住建委;時間安排:2018年8月底前)
(二十三)“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
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配套制度,明確部門職責,明晰工作規程,規范審批行為,確保審批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建立審批協調機制,協調解決部門意見分歧。建立督辦督查制度,實時跟蹤審批辦理情況,對全過程實施督查。按照“立法應當從實際出發,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市政府相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的改革措施,抓緊梳理和提請上級有權機關和部門修訂調整相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許可的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等相關內容,實現依法依規改革推進實施。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法制辦、各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2018年10月底前)
五、強化監督管理
(二十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建立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適應的監管體系。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審批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對于其他轉換為后續監管的事項,要重點監管,對申請人未履行承諾的,視為以虛假承諾騙取行政許可,應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追究申請人的相應責任。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各審批職能部門;時間安排:時間安排:2018年7月底前)
(二十五)加強信用體系建設。
做好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2.0、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的對接工作,記錄項目監管處罰信息、建設主體違反信用承諾信息、中介機構服務監管處罰信息,計入主體信用檔案,落實黑名單制度,將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的不良信息向社會公開,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牽頭單位:市信用辦;責任單位:市審管辦、各行業主管部門;時間安排:2018年7月底前)
(二十六)規范中介服務。
中介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凡是沒有法律、法規設定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予以取消;國家和省明令取消的,一律予以取消。對中介服務事項實行動態管理,凡未納入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的,一律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一律不得納入審批流程。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場準入原則,進一步放開中介服務市場,建立健全網上超市,促進市場良性競爭,促進中介服務提速提效。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相關行政審批部門,各縣〈市、區〉政府;時間安排:2018年7月底前)
(二十七)推行審批代辦機制。
對產業平臺投資項目、招商引資項目等投資項目,充分發揮營商專員(代辦員)的服務作用,當好項目代辦的輔導員、服務員、信息員和監督員,建立營商專員(代辦員)和政府代辦聯動機制,實行一對一“店小二”式代辦服務,為企業提供全過程無償專業化政府代辦服務。
(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相關行政審批部門,各縣〈市、區〉政府;時間安排:2018年7月底前)
六、統籌組織實施
(二十八)強化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負責試點改革工作的組織推進與統籌協調,研究重大問題,明確目標要求,完善工作機制,壓實工作責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委),負責日常工作。市編辦、市審管辦及相關行政審批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本方案明確的工作任務及分工,各司其職,密切協作,調配人員力量,做好資金保障,形成合力,確保試點工作有序推進。
(二十九)強化督查考核。
市住建委要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試點工作的統籌協調、跟蹤了解,及時督促檢查試點工作的落實及進展情況,未按規定和要求履職的或執行不力的,要按照規定問責,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體現。對積極推進試點工作,但由于改革的不可預見性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出現問題、矛盾的,根據《溫州市改革創新容錯免責辦法(試行)》(溫委辦發〔2016〕107號)文件精神進行容錯免責處理。
(三十)做好宣傳引導。
各地各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宣傳報道相關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強輿論引導,增進社會公眾對試點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時回應群眾關切,為順利推進試點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3.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全流程分階段審批圖(核準目錄內的企業投資項目)
4.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全流程分階段審批圖(核準目錄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包括民用建筑、大中型工業類項目)
8.溫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審批事項改革意見清單暨任務分解表